关于命名新源县二中等三所学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新教基办〔2016〕6号)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伊犁州新源县第2中学、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第2中学、巴州焉耆县第1中学等三所学校已达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7月10日至7月20日),公示结束后,我厅将授予上述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称号。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 系 人: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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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7月10日